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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9年09月广东省四会市司法局公开招考5名政府雇员(社会工作者)公告

时间:2019-09-06 15:5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四会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即社会工作者,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四会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即社会工作者,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请登录四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hui.gov.cn/)“政务公开”——就业招聘栏,查找《四会市司法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社会工作者)公告》,详见《四会市司法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社会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关规定: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宜在司法行政机关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9日(星期一)至2019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①《四会市司法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工作简历、工作经历证明,提交的资料经审核后原件退回,留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彩照2张(其中一张考生自行贴到报名表,一张报名期间工作人员贴到准考证)。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等。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四会市司法局发放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试题由四会市司法局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从笔试成绩合格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放弃。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另行通知。

(五)组织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的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总成绩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四会市司法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组织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四会市司法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考察与拟聘任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本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在相应平台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事宜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报考人员需服从岗位安排和调剂,否则不予以录用。

(三)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并及时留意网站相关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会市司法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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