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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类人员”享有技能培训补贴

时间:2019-10-21 14:58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admin 点击:
5月底即将在重庆隆重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让重庆刮起一股技能展示风潮,学一技傍身将成为更多市民的热切希望。为了让更多有志于学习技能的人得到学习机会,5月14日,市

5月底即将在重庆隆重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让重庆刮起一股技能展示风潮,学一技傍身将成为更多市民的热切希望。为了让更多有志于学习技能的人得到学习机会,5月14日,市人力社保局对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强职业培训补贴的政策进行了解读。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对家庭和就业困难的人群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的对象包括重庆籍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市人力社保局为“五类人员”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包括劳动者参加的就业技能培训、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报名者,有一个短期技能培训的机会,并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该负责人介绍,培训期间,培训学校会就不同职业技能项目进行系统课程培训,以期在较短时间内使参与培训的人员在职业技能上有所提升。

职业技能培训结束后,享受培训补贴的标准如下:对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五级)等级证书的,按应补贴标准10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应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其中,应补贴标准按照公布的培训职业(工种)“非常紧缺、紧缺、一般”培训成本的120%、100%、80%计算;“五类人员”参加区县特色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最高可享受到3000元的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按照2000元/人标准补贴。

“五类人员”

● 重庆籍贫困家庭子女

●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记者 黄乔)

 

(责编:沈王一、程宏毅)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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