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丰宁县招选全额事业单位人员133名公告
时间:2019-01-04 13:21 来源: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作者:admin 点击:次
2017河北丰宁县招选全额事业单位人员133名公告
来源: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从全县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通过统一考试方式招考133人进入全额事业编制,充实到乡镇和行政审批局,为确保招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选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原则。 二、招选岗位及名额 全县共招选133名,其中充实乡镇100名,充实行政审批局33名。 三、招选范围及条件 (一)招选范围:全县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下四类人员不在范围之内:(1)参与企业改制后没有调入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原企业的事业身份人员;(2)已经进行改革并解决了人员安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卫生和计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中介机构工作人员。 (二)招选条件。1.乡镇岗位招选条件:⑴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⑶年龄在40周岁以下;⑷具有在我县相应事业单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⑸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⑹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2.行政审批局招选条件: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⑵熟悉政策法规,热爱行政审批工作,为民服务意识和综合协调能力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品德优秀、公道正派,自律严格,务实清廉,群众基础好;⑶差额或自收自支在编在岗事业人员;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目前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到中专;⑸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注:凡涉及工作经历、年龄、毕业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报考:(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2)刑事处罚期限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4)以参保单位为单位,2017年及以前欠缴社会保险的自收自支和差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名截止日前以参保单位为单位补缴后,该单位和人员才可列入符合考试、考核条件的单位和人员。同时,不得有新的欠缴)。 四、招选程序 本次招选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18日;(2)报名地点:各单位主管部门的人事股(室);(3)报名时携带填写好的资格审查表(网上自行下载)、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与人事档案记载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的人事档案为准)、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编制性质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四张;(4)乡镇岗位和行政审批局岗位分别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5)各单位主管部门于10月19日前,将报名汇总表分乡镇和行政审批局两个岗位,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和编办公章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6)遇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笔试。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乡镇和行政审批局两个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名,在不突破方案附表所列名额基础上确定列入考核、体检对象。(如考试突破方案附表所列名额,则以附表所列名额为准;如未突破方案附表所列名额,则按照实际考取数额为招选录用数额) (三)考核。笔试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行考核,依次以原始学历、工龄、职称、奖励等条件择优确定招选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