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黄冈市黄梅县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方案
时间:2019-01-05 14:0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2017年广东省黄冈市黄梅县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依照黄梅县《关于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梅发〔2012〕17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黄梅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社会通过“绿色通道”的方式,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专业人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工作在黄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人才办公室牵头组织,县人社局具体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引进原则 黄梅县相关事业单位2017年高层次专业人才所有岗位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人数及职位 此次通过“绿色通道”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专业人才20名。具体引进职位、引进条件要求等详见《2017年黄梅县“绿色通道”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资格条件表》(附表一)。 四、待遇 此次“绿色通道”引进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黄梅县《关于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梅发〔2012〕17号)有关条款政策待遇。 五、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国家规定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相关要求(见附表一)。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3、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核、面试、公布拟录用结果、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录取、审批办理引进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4月25日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网站(www.hmrsj.gov.cn)上发布《2017年黄梅县“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规定日期到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下载并如实填写《2017年黄梅县“绿色通道”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附表二)。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黄梅县人社局考试中心(人社局二楼一号窗口)。 联系电话:0713-3369377。 (三)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如实填写《2017年黄梅县“绿色通道”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专业人才面试资格审核登记表》(附表三),会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需要量化考核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到现场进行报名、审查。应聘人员按下面的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1)985、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得1分,985、211之外的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得0.5分;985、211高校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得1.5分,985、211之外的高校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得1分; (2)研究生期间获一次校级综合奖(含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毕业生<含院系>)得0.5分,获两次及以上校级综合奖得0.75分; (3)研究生期间获一次院系级综合奖(含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得0.25分,获两次及以上院系级综合奖得0.5分;所有单项奖一律不予计分; (4)研究生期间获一次及以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得1分,获省级及以下级别励志奖学金一次及以上得0.5分; (5)研究生期间获一次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得0.5分、0.25分、0.1分,获两次及以上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得0.75分、0.5分、0.25分; (6)研究生期间任校学生会干部得0.25分,任院系学生干部得0.1分。 非上述加分项目,一律不予计分。 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2017年黄梅县“绿色通道”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专业人才面试资格审核登记表》一份(附表二); 2、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应届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盖章的学籍证明。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在应聘期内应聘人员电话应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后果,概由应聘者自己负责。 (四)面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重在测试专业知识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具体面试方案由所在主管部门制订,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题本由外地专家制作、面试考官由外请专家担任。 2、面试通知书:考生在现场报名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2017年5月9日(周二)上午8:00 4、面试地点:黄梅县第三小学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公布拟录用结果 考生的考核得分与面试得分之和为考生的最终成绩。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并列的,则取面试得分高者。面试时如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得分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才具备拟录用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具备拟录用资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在县人社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各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名额空缺,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时间及形式另定。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取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拟录用研究生人员需在指定日期之前将本人的档案通过自提或者邮寄的形式送达县人社局(事业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拟录用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批准行文。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周年(含试用期)。 (九)岗位录取空缺 本次“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若岗位录取最终出现空缺,则对空缺的岗位全部纳入本年度下一批全县事业单位招考岗位。 七、纪律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有关人才引进事宜发布在县人社局网站上,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布的人才引进相关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仔细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无法联系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本方案由黄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各位应聘人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0713-3333591(县委人才办) 0713-3369377(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3-336959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表:2017年黄梅县“绿色通道”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用表.rar 黄梅县委人才办 黄梅县人社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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