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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毕节纳雍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2016贵州毕节纳雍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来源:纳雍县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充分利用好高层次人才对我县经济社会的高端引领,强力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促进纳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工作籍不在本县的高学历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创新创业人才。

  第三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委统一领导,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牵头,县人才办组织实施。

  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人才原则;(二)按需引进、以用为本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第二章 引进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重点引进高学历人才,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人才引领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水平和能力。

  引进对象主要包括: (一)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二)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创新创业人才。

  第六条 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三)须书面承诺在纳雍县工作满5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一)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第三章 引进程序

  第七条 由纳雍县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加强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牵头指导。

  (一)制定计划。每年年初,由领导小组按需制定本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包括职位、数量、专业等,报经县委审批决定后发布公告。

  (二)信息发布。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当年的人才引进计划,也可到省内外高校和人才富集地区进行宣传推介。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经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合格人员发送面试邀请通知。

  (四)面谈测评。由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评委组成评审组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试。

  (五)考察。由县人才办组织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绩效、现实表现等情况。

  (六)体检。进入体检程序的所有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委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最后人选。

  (八)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县委组织部门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选配资格。

  第四章 优惠政策

  第八条 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引进录用手续后,在享受我县同类人员相关待遇的基础上,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一次性补助5万元,每月补助生活费1000元;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给予安家费一次性补助10万元,每月补助生活费2000元(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只享受一项福利待遇);调离后,不再享受以上生活补助费。工龄按有关规定计算;第九条 引进的人才,随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其配偶及子女可随调随迁。配偶有工作单位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参照其随调前工作单位和用工形式予以妥善安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纳雍县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未涉及事宜,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