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杭锦旗:“1+10”人才政策体系夯实人才强旗基础 来源:共产党员网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推动科学发展的第一要素。杭锦旗经济总量较小,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的因素是人才因素。为改变人才“洼地”现状,杭锦旗深入实施“人才强旗”战略,突出政策保障,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人才选拔、引进、人才工作资金使用等十项配套制度,形成了“1个决定,1个资金管理办法、9个配套制度”的“1+10”人才政策体系,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制度优势,进一步激发了各类人才创造活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制定政策的动因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我旗正处于推进扶贫开发和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破解发展难题,实现新型杭锦建设目标,人才问题至关紧要。近年来,我旗人才总量不断增加,人才结构日趋合理,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但人才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缺乏人才政策支持。一是立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未制定出台指导全旗人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定,人才开发体制中存在政出多门、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的问题,不能形成引才引智的强大合力,对重点人才队伍的开发力度不够,整体人才队伍活力不强。二是人才政策措施和整体人才战略不配套、不协调,人才政策表现出碎片化的倾向,尤其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和资金保障等方面缺乏系统性的政策支撑。 (二)高层次人才紧缺。当前,我旗高层次人才紧缺,尤其在重点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上高端人才匮乏。机关事业单位“不缺人员缺人才”,表现出专业技术人才结构不合理、层次偏低、传统型人才多、创新型人才少。文教卫生等事业单位集中了约70%的专业技术人才,但学术型、研究型高层次人才缺乏。经济领域人才明显不足,尤其是基层和农林牧水生产一线、环境保护、规划建筑等行业高层次人才严重短缺。 (三)人才流失严重。受经济环境条件的制约,没有充分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吸引、稳定人才的政策和环境,面对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各类人才短缺的现状,人才难引进,更难留住。近年来,我旗很大一部分教育、卫生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骨干技术人员在周边地区人才使用激励分配制度的吸引下外流,近年来,先后流失成熟专业技术人才100余人。 立足当前人才现状,紧紧围绕“新型杭锦”战略目标,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推动力的理念,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兴旗之基、竞争之本,把创新政策体系作为推进人才强旗的首要任务、根本保障,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真正使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为推动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内容包括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加强党管人才、强化人才工作责任以及统筹推进六支人才队伍建设。 1、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一是探索人才评价认定机制。制定《杭锦旗人才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杭锦旗人才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设立旗人才认定委员会和人才考核评价委员会,定期对各类各层次人才进行分类、认定、考核和评价,动态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层级等次。二是健全人才工作激励保障体系。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鼓励多渠道筹集奖励资金。 2、统筹推进六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推进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科级骨干力量能力倍增计划”、“科级后备骨干力量赴外学习计划”、“群众工作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和干部挂职锻炼,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践能力。二是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独贵塔拉工业园区、鄂尔多斯新能源产业示范园区为核心,依托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院士流动工作站、科技孵化器和工程技术中心等载体平台,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三是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优秀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和“优秀企业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培养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四是实施民族文化艺术英才工程、骨干教师队伍培养工程、高层次医疗卫生队伍培养工程,培育造就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五是推进农牧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选拔培养20名优秀实用人才,100名示范带动型实用人才,5个实用人才培养示范嘎查村。六是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年内,对现有社会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实施“社会工作师开发计划”,选派社会工作人员到嘎查村、社区工作。 3、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重视少数民族人才、青年人才、妇女人才和党外人才的培养,发挥离退休人才的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统筹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 (二)关于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围绕人才工程实施制定投入规划,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资金管理、匹配、使用、监管制度,提高人才投入效益。鼓励企业、用人单位人才开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的人才工作资金保障机制。围绕“人才强旗”战略的实施,三年内全旗人才专项资金达到一千万元;三年外,按工作任务,以不低于20%的速度递增,逐步增至五千万元。 (三)关于其他九项配套制度。一是人才引进方面。出台《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重点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并引导和鼓励人才向重点行业、产业及地区集聚;出台《关于设立专家顾问团的实施意见》,要面向国内外、区内外聘请5位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建设新型杭锦专家顾问团”,为全旗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指导;出台《首席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重点选拔有丰富实践经验,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具有高超技术技能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工作人员,并进行命名表彰。二是人才培育方面。出台《农牧区实用人才选拔管理奖励办法》,选拔培养农村牧区各类能工巧匠,每三年表彰奖励一次;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实施办法》和《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依据业绩与贡献分为“杭锦杰出人才”、“杭锦英才”、“杭锦优秀人才”三个等次,一经评定命名,每年每人给予2万元、1.5万元、1.2万元津贴。三是人才服务方面。主要包括引进人才的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实施办法,对“杭锦杰出人才”、“杭锦英才”、“杭锦优秀人才”可分别享受150平米、130平米、120平米的公共租赁住房或购买等同面积的限价商品住房;根据引进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身份、任职能力等条件,有重点、分层次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对引进人才的子女在本旗就读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享受本旗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三、政策出台的作用 (一)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杭锦旗构建的“1+10”人才工作政策体系,尤其是健全完善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激励等机制,切实增强了政策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政策的制定出台,加强了人才工作领导决策、协调运行、多元投入、政策保障、检查考评等机制之间的衔接,形成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措施同力,实现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统筹规划和综合调配,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 (二)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按照“1+10”政策规定,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服务,并建立县级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和高级专家制度,设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三)推动“新型杭锦”建设。依托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研发中心、科技孵化器等载体平台,在重点产业和重要领域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形成引进一批人才、发展壮大一个产业、推动一方经济发展的链接式效应,为“新型杭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人才保障。 (责任编辑:王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