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20人) 来源:联创世华 根据中共利津县委《印发<关于完善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利发〔2017〕4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人才体制机制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利政办字〔2017〕14号)精神,决定引进部分紧缺高层次人才到利津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2017年利津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全国部分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也须为全国部分重点高校)。 (三)招聘专业及研究方向:经济管理、法律、金融、贸易、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工及新材料、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化学工程与技术、城乡规划建设、农林及水产养殖、海洋生物技术、生物医药等相关专业及研究方向。 全国部分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17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县外在职人员均可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县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考察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利津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 三、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20人。 四、报名程序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填写《2017年利津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报名的,须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取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照片及本人二代身份证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6月27日,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打包电子邮件发送至ljxrcyj@163.com,邮件名统一为“XXX大学XXX专业XXX(姓名)”。报名截止后,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时间。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7年利津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引进计划,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3、体检和考察。对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一般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鲁组发〔2014〕34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进入面试范围的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聘用。对拟引进人选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5年内,发放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 (二)本次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行政关系落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专业特长,先安置到急需的重要部门、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或重要骨干企业进行为期1—2年的工作锻炼,锻炼完成后再进行正式安置。 (三)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四)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招聘的人才建立专门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加强针对性教育培养。 六、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jrsj.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46—5621826
(责任编辑:王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