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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溪区出台人才引进激励十条新政

时间:2019-01-05 15:1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四川省南溪区出台人才引进激励十条新政 为切实解决人才发展中引进难、留不住、用不好的难题,南溪区制定出台了《宜宾市南溪区引进人才新政十条》,完善人才激励措施,着力营造

  四川省南溪区出台人才引进激励十条新政

  为切实解决人才发展中引进难、留不住、用不好的难题,南溪区制定出台了《宜宾市南溪区引进人才新政十条》,完善人才激励措施,着力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实行保底年薪。区委区政府引进的获得省级及以上称号、技术表彰、特殊津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年报酬不低于30万元;市级及以上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年报酬不低于20万元。区委区政府引进的区属国有企业任董事长的年薪不低于25万元;任总经理、监事长的年薪不低于20万元;任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的年薪不低于15万元;企业骨干年薪不低于8万元。

  给予绩效奖励。区委区政府引进到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享受年薪(年报酬)待遇;有重大突破或突出贡献,考核为优秀的,按不低于当年年薪的20%一次性给予绩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从第二年起,年薪(年报酬)降到一般干部职工水平,并视情况可予以解聘。

  提供人才公寓。向区委区政府引进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优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免费入住。

  发放购房补助。向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南购房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人才,按引进当年年薪的20%分5年发放购房补助。

  着力人才素质提升。每年在各领域遴选100名骨干人才到知名院校培训、外派考察、挂职锻炼提升。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造价师、建造师、律师等中高职称的,优先晋升或提拔重用。

  注重评选表彰激励。每三年在全区评选特殊人才、拔尖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给予1—10万元专项补助。个人获得中、省、市专业技术奖励的,给予配套资助。

  实行成果转化激励。带科研课题、技术团队、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股权资金、创新产品来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创新创业基金。

  实行项目补助激励。带项目、资金来南自主创业的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提供土地或厂房,并给予5—100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

  实行投融资激励。设立创新创业担保基金,支持向金融机构融资;支持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大赛、博览展销、创业英雄汇等活动,获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机构的融资与支持。

  开通人才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引进人才就医、出国(境)、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事宜。自愿以辞职方式来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重新聘用、完善人事关系手续和续接工龄,并享受相应待遇。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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