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社区矫正和反邪教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名司法协理员(反邪教协理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司法协理员(反邪教协理员)工作任务
1.社区矫正工作方面:
(1)协助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衔接手续;
(2)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3)制定矫正个案工作计划,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治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犯罪心理矫正等;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5)完成司法所交办的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工作任务。
2.反邪教工作方面:
(1)做好涉邪人员日常帮教走访工作、反邪教志愿者帮教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熟悉掌握反邪教工作相关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招聘名额及工作地点
1.招聘名额:1名,性别不限。
2.工作地点:泰宁县大龙乡。
三、报名条件
1.居住地:泰宁县。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技能:具有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
6.健康状况: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31日下午至2019年8月6日下午,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大龙乡大布街33号泰宁县大龙司法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登记表:招聘司法协理员(反邪教协理员)报名表1份(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
3.照片: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虚假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六、招聘办法
1.报名且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面试,按面试成绩排名决定招聘顺序,排名靠前者并经体检合格后先聘用。
2.体检、招聘:面试成绩第一名人员,经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要求执行,费用自付;总成绩第一名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第二名、第三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聘用。
七、司法协理员(反邪教协理员)的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三个月,缴纳五险一金,全年各项待遇总额不低于30000元,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订。
2.工作要求:劳动者要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本通告由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王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