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为持续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日前,阜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阜新市第三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阜新市第三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公开推荐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自2017年开始,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阜新市开始实施优秀人才培养工程。截至2020年末,已连续两届评选表彰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62名,其中优秀专业技术人才34名、高技能人才28名,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效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据悉,这次的评选活动将评选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各20名,专业技术人才将面向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不含中、省直单位),高技能人才则面向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单位(不含中、省直企业),推荐人员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要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分别设置“阜新市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带头人”“阜新市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阜新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以及“阜新市技术能手”四项荣誉称号,并发放补贴。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与专家评选、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向企业和生产一线倾斜,重点围绕我市转型振兴重点行业、领域,培养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通过优秀人才的选拔,鼓励他们和带动更多人为阜新转型振兴贡献才智和力量。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阜新市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办法》(阜人社〔2016〕12号)和《阜新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办法》(阜人社〔2015〕112号)精神,决定开展阜新市第三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围绕转型振兴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开展的原则;坚持向企业和生产一线倾斜的原则;坚持德、才、技、能兼备的原则;坚持鼓励创新、创造、研发、技术改革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推荐与专家评选、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范围和条件。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不含中、省直单位)年龄在50周岁(197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民营企业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近五年业绩有效):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突出的专业能力,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公共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2、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或工程项目,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出版了产生广泛影响的专著;
3、在推动我市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发展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关键性、卡脖子技术难题,在省、市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范围和条件。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单位中(不含中、省直企业)年龄在50周岁(197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的在职职工。申报阜新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善于解决生产实践中的高难度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或生产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发明、专利、绝活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为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国家级奖项完成者第一人至第五人,省级奖项完成者第一人至第三人,市级奖项完成者第一人至第二人);
3、职业技能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的前8名获得者,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的前3名获得者;
4、在培养高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
5、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获得阜新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技能人才可优先推荐为阜新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
申报阜新市技术能手,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市内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3、在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方面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4、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具有较突出业绩的省一类职业培训技能竞赛前6名获得者,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2名获得者。
下列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内:全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享受参公待遇人员、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军队系统人员,获得省级以上人才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报送有关表格和材料(近5年业绩证明材料有效)。
(二)单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依据推荐选拔条件审查核实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人选相关证书、所获奖项、论文、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
(三)组织推荐。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本辖区内企业人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所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各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提出本地区或本部门(单位)推荐、选拔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盖章,并向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申报(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我市将评选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高技能人才各20名,分别设置“阜新市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带头人”“阜新市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阜新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阜新市技术能手”四项荣誉称号,并发放补贴。
(二)补贴期限。补贴期限2年,人选经推荐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领取补贴。
(三)补贴标准。“阜新市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带头人”“阜新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每人每月补贴500元,“阜新市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阜新市技术能手”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五、其他要求
(一)严格推荐程序。请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推荐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按照《阜新市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办法》(阜人社〔2016〕12号)和《阜新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办法》(阜人社〔2015〕112号)要求,广泛深入了解本地区、本部门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高技能人才情况,严格遵守选拔推荐程序,推荐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申报材料要求。请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推荐单位及主管部门指导申报人填报有关材料,并严格审查把关。申报人须提供真实证件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伪造业绩材料的,将取消其今后所有人才工程和项目的申报资格。
推荐材料包括:
1.《阜新市第三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申报表》(附件1)一份;
2.《阜新市第三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份;
3.《阜新市第三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评选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附件3)一份;
4.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包含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一式一份。
相关申报表格和业绩证明材料要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推荐单位骑缝章,装订材料要有封皮和目录,按目录顺序装订。
《阜新市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办法》(阜人社〔2016〕12号)、《阜新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办法》(阜人社〔2015〕112号)及相关表格和材料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fuxin.gov.cn)下载。
(三)申报材料报送。请将推荐材料纸版报送至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人社局6楼),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报送时间截止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评选现场报卷如有调整,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阜新人社政务”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请申报人员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
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报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联系人:谷 扬 李 昂 联系电话:2680166
电子邮箱:lnfxsck@163.com
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报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李 强 万克伟 联系电话:2680095
电子邮箱:wankewei521@163.com
附:1.阜新市第三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申报表.doc.doc
2.阜新市第三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xlsx
3.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doc
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