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旅游
招商时间:2018年11月5日
项目地点:福安市
招商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
投资额度:10000万以上
招商单位:福安市
本项目位于福安市湾坞镇,由三个子项目组成,其中:子项目一:宁德市消防教育训练基地暨湾坞消防站项目,占地面积为52415.2㎡,总建筑面积为25400.0 ㎡。建筑占地面积为4339.0㎡,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站楼、训练塔楼、田径运动场等。项目总投资约11170万元。子项目二:福安市湾坞新城小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42851.87㎡(64.2778亩),总建筑面积为96531.14㎡, 建筑占地面积10449.15㎡,建设范围包括4栋十层住宅、8栋十一层住宅及小区内人防、绿化建设。本子项目总投资约26854.2万元。子项目三:湾坞工贸区港区北路路网(一期)项目,由港区北路中段、中湖路、宏旺路三段组成,总长度3.2km。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0米(含人行道),双向四车道。总投资额约12588.73万元。三个子项目总投资约50612.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0846.9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为7589.2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176.76万元。 (1)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开展涉及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方面的各项经营活动,并在项目顺利实施后获得合理回报;(2)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并负责安排本项目的管养、维护与修理,同时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团队,确保项目实施的资质要求;(3)负责筹措投资款额,按计划投资建设,确保投入资金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按计划开工建设及实现进度目标;(4)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法规,严格执行建设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不得违反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5)负责招标文件及协议约定的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完成本项目的建设。 (责任编辑:王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