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莉,中共陕西省十三大党代表,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大队长。荣立一等功一次,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2021年周莉被公安部聘为刑事技术特长专家。
汉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大队长周莉简介
周莉,女,198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中共陕西省十三大党代表,现任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大队长。荣立一等功一次,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2021年周莉被公安部聘为刑事技术特长专家。
汉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大队长周莉曾多次被省市级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业务能手,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公安部个人一等功1次。2010年入选全国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库,2011年被评为汉中市五一巾帼标兵,2012年被评为陕西省三八红旗手,2013年被评为陕西省巾帼建功标兵,2015年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2017年获陕西省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当选为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2018年5月,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周莉主持研发的“e勘查移动警务系统”,在2019年公安部首届刑事技术创新大赛中获得“基层科技创新优秀奖”,她所在的技术大队也被团省委授予“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2019年10月荣获:第五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陕西好人”,等荣誉称号。2021年1月,周莉被公安部聘任为全国刑事技术特长专家,2021年3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她主持研发的“e勘查移动警务系统”被公安部授予“基层科技创新优秀奖”
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大队长周莉
英雄模范人物、汉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大队长周莉同志事迹故事
眉目似画、眼睛会笑。这是大多数人看到汉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大队长周莉的第一印象。然而,穿上刑警制服,淡定地面对血腥场面,为受害者沉冤昭雪,又让周莉“帅气”爆棚。在汉中公安系统,周莉有个响亮的外号——“周哥”。她是汉中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岗位上的第一位女性,也是陕西公安唯一一位刑事技术大队女性大队长。
周莉从警20多年,她把最美的青春倾心献给了挚爱的刑事技术事业,凭借求真务实的“工匠精神”、吃苦耐劳的刑警本色、坚定不移的破案信念,通过细致入微的勘查现场、确凿无误的精准研判。
2006年、2012年,周莉被选派到中国刑警学院进行文件检验专业的学习,当时周莉课余时间基本都“泡”在图书馆里,尽全力吸收新知识。周莉先后通过了全国痕迹检验工程师、文件检验工程师的评审,成为“中国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库”成员。
工作中她勤于学习,善于钻研,先后撰写了《粉末刷显法提取血指纹》、《钻锁芯盗窃现场勘查及痕迹检验》、《“垫炮”杀伤力的探讨》、《刑事诉讼中鉴定人出庭相关法律问题分析》、《现场勘查证据法思维》等多篇论文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在负责构建汉中市“新型现勘体系”工作时,她主持研发的“e勘查移动警务”系统,获得首届全国公安基层科技创新优秀奖。
从事刑事技术工作20年来,周莉先后参与或主持刑事案件现场勘查1464起(次),其中勘验重特大刑事案件现场863起(次),通过现场勘验和检验鉴定直接认定案件性质1309案,进行物证检验5981件,出具检验意见书1147份,通过现场勘验和检验鉴定直接认定案件性质708案,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693人。为侦查破案提供方向准确分析、认真检验,为案件的诉讼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尽管没有冲锋在抓捕犯罪分子的最前线,但我们一样可以利用专业知识,让现场说话,让物证发声,让真相浮出水面,让罪恶无处遁形。”周莉如是说。
工作中的周莉承担着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等工作,做事细致认真、慎之又慎,但私下里她爱说爱笑,不把工作时的严肃紧张带进生活。
周莉从小就对警察这个职业充满了向往。1998年,她如愿穿上了警服。2006年,她参加了中国刑警学院痕迹检验专业培训,成为汉中刑事技术队伍里第一名女技术员。“进入刑警队以前,我看见别人出现场很羡慕,当时也没觉得有多害怕,只想着有机会我也要去现场。”周莉说。
刑事技术就是要让现场“说话”,让物证“发声”。刚开始做刑事技术工作时,遇上比较血腥的案发现场,周莉并不是不害怕,但痕检结果是破案的重要依据,做好物证提取、检验等是她的职责所在。要强的周莉不允许自己打退堂鼓,硬着头皮也要完成工作,逐渐在一次次实战中练就了过人的胆识。
有一次,周莉和同事一起出现场,他们在河沟旁发现了疑似藏匿被害者尸体的土堆,土堆与河堤有将近4米的落差。为了更仔细地勘验,周莉想都没想就从堤岸上跳了下去,对土堆上遗留的痕迹进行分析和拍照。周莉这种利落高效的工作作风,让同事很是佩服。
2006年6月底的一天,已怀有身孕的周莉刚刚下班回到家中接到指令,南郑县大河坎桥南广场发现了一颗女性头颅,她迅速到达现场。烈日下,她和同事们一起从令人作呕的化粪池中打捞尸块、记录现场勘验情况、穿梭拍照取证,在繁重的工作、恶劣的环境和怀孕的生理反应下,她几次差点晕倒,而彼时的她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尽快勘验现场,获取线索给侦查民警提供正确的破案方向。”在她和专案组同事细致地工作下,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牛大碗”拉面店老板。但嫌疑人落网后拒不交待犯罪事实,周莉又多次勘察作案现场,利用化学试剂检测出厨房地面及墙壁砖缝内存有被害人的血迹,在证据面前,嫌疑人最终交待了自己犯罪事实。
2011年8月13日晚,洋县花园乡山沟一辆丢弃出租车内,一名女出租车司机被杀,尸体捆绑手足塞进汽车后备箱。时值盛夏,由于案发多日,加之高温天气,女尸已高度腐败,尸体上、车厢内蛆虫蠕动,臭气弥漫。强烈刺鼻的尸臭让人退避三舍,但作为痕迹工程师的周莉本着高度的敬业精神,不怕恶臭,第一个打开车门,一丝不苟勘查现场,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最终在汽车后备箱锁头处发现并提取到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留下的关键证据,经过检验比对,从而认定了犯罪嫌疑人,破获了这一恶性强奸杀人案。
周莉同志还先后参与了“2010.5.12南郑县圣水镇幼儿园凶杀案”、“2011洋县系列入室抢劫杀人案”、 “2012.5.7略阳县人大门卫室两名保安被杀案”、“2013.3.18勉县杀人抛尸案”、“2014.6.6洋县幼童被绑架案”、“2014.9.8勉县女学生被杀案”、“2015.2.23南郑三人被杀案”等重大恶性案件的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工作,为案件的破获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证据支撑。周莉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忍耐,凭着对刑侦事业的热爱与执着,用自己的青春和才华在刑侦技术岗位上书写着美丽人生,成为刑侦天地里一朵绽放的铿锵玫瑰。
“在我心中,警察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虽然要牺牲很多,但既然当了警察就要扛起责任,对得起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待。”周莉说。
汉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大队长周莉在汉中市公安局组织的事迹报告会上做事迹报告
汉中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卫东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志强,局党委专职副书记闫小虎等局领导在周莉事迹报告会后与周莉同志合影。这张合影更加用行动证明了汉中市公安局领导十分尊重英雄模范人物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打造过硬公安铁军,激励和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忠诚履职、服务人民、担当作为,为实现汉中公安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2021年3月19日下午,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举行弘扬英模精神周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汉中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马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委政法委相关同志、市局机关全体民警在市局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分局及市局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基层所队全体民警辅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报告会由市局党委专职副书记闫小虎主持。
汉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志强宣读了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开展向周莉同志学习的决定》。周莉同志作先进事迹报告,报告讲述了她在工作中的一个个细小琐碎的事例,展示了她工作中一幕幕平凡感人的场景。刑警支队民警周轲、闵骏昭同志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周莉同志的先进事迹,诠释了她在刑事技术工作中爱岗敬业、顽强拼搏、克难攻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
汉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马卫东指出,3月6日,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签署命令授予周莉同志等53名优秀女民警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周莉同志作为我省唯一一名受此殊荣的女民警,这既是陕西公安的光荣,更是汉中公安的骄傲。市局党委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向周莉同志学习活动,是推进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弘扬英模精神,打造公安铁军的一项重大部署。要学习周莉同志信念坚定、不忘初心的忠诚品格,做新时代汉中公安追赶超越的领头雁;要学习周莉同志勤于钻研、勇于创新的敬业精神,做新时代汉中公安追赶超越的生力军;要学习周莉同志恪尽职守、忠诚担当的炽热情怀,做新时代汉中公安追赶超越的奋进者。
2021年7月汉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长周莉同志应邀出席陕西省政法系统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并作报告
出席陕西省政法系统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陕西省政法委和公安厅领导与做事迹报告的英雄模范人物周莉等同志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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