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恶建功勋---记福建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王锡章
王锡章,男,1972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厦门大学法律硕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博士,现任福建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兼任福建省公安厅首席法律顾问,福建警察学院客座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全国打黑立法专家库成员,福建省打黑立法专家库成员。
王锡章同志历任福建省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民警,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队副队长、综合科科长、打黑队长、副总队长,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
从警27年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他在打击犯罪一线上奋战,在侦破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扫黑除恶、打拐、缉毒、重大活动安保和执法办案、警务指挥等方面具有较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理论研究,直接组织指挥、参与打掉重大黑恶犯罪团伙330多个,抓获嫌犯670余名,成功解救被拐妇女儿童560多名,他在工作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建立卓著功勋。
先后被授予:福建省优秀人民警察、福建省优秀刑警、福建省劳动模范、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福建省先进工作者、中共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等数十项荣誉。
2015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因扫黑除恶、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表现突出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2013年被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第十六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并荣登25名“中国青年楷模”中的榜首。2019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授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王锡章同志荣立:个人一等功2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及其他表彰奖励39次。所分管的业务部门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基层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多次荣立集体一、二、三等功。王锡章同志还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王锡章同志曾冒生命危险先后远赴南美洲、非洲、欧洲等国打击侵害华人华侨合法权益的“黑帮”犯罪,解救被绑架、拐卖妇女,被誉为“侨民的保护神”,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为民除害、为国分忧”。他不仅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工作中战功赫赫,且积极投身守护正义、法治公安建设,让公安执法办案呈现在阳光之下,以法治情怀照亮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作为全国扫黑打拐专家,王锡章同志在精研业务的基础上,他在全国率先编撰统一规范的《扫黑除恶证据指引》,总结提炼“扫黑打拐技战法”,被一线民警引为“办案宝典”,他撰写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取证问题研究》、《打击跨境有组织犯罪对策研究》等论文,为各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有力指导一线侦查办案,受到广泛好评,对全国打黑除恶工作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2011年7月上旬,在“清网行动”中,他在身患重感冒、持续发烧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带队赶赴广东汕头开展缉捕,通过大量工作成功抓获2名部B级涉拐通缉犯,并举办了感人的认亲仪式,在中央、省、市三级媒体集中播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月下旬,根据公安部部署,他精心组织“2.21”、“6.8”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福建战区集中收网行动,充分运用抽丝剥茧、沙里淘金等侦查谋略,核查、侦控、外调、研判、拓线环环相扣,迅速破译犯罪暗语,仅用3天梳理出51名涉案关系人,2天内就摸清了整个犯罪网络。7天内,组织600多名警力实施3次集中抓捕行动。在行动中,王锡章每天睡眠不足3小时,带领侦技人员马不停蹄、夜以继日地投入缉捕工作,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解救被拐儿童36名,占专案抓捕、解救总数的三分之一,均位居全国第一,行动中同步组织开展宣传,百余家媒体和253个警务微博进行报道,极大地震慑了涉拐犯罪。8月2日,他作为全国参战民警代表在公安部座谈上发言,并受到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亲切接见和点名表扬。
他还多次应邀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全国各地作专题讲座,受到普遍赞誉。
福建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王锡章总队长受邀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与反恐怖学院进行“亮剑写忠诚”主题讲座
积极参与推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领域立法完善,被列入“全国扫黑打拐办案专家库”,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起草《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国家重要立法工作、法治公安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在办案过程中,王锡章同志身先士卒、不畏艰险、处事果断、公正严明,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冲锋在前,无数次在死亡边缘游走;他不惧艰险,血肉相搏,无数次演绎现实生活中的生死时速。面对黑恶势力的威胁、诬告、陷害,他铁骨铮铮、义无反顾,面对金钱美色的诱惑,他严辞厉拒、岿然不动,树立了人民警察无私无畏、一身正气的英雄形象。 在《我国扫黑除恶无法回避的现实和长效治理的若干思考》的讲座中。他从提高政治站位, 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工作而先后做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四个特征、恶势力犯罪的认定、“软暴力”犯罪认定、不同主体的刑事责任范围和程度、黑恶势力犯罪的证明标准、涉黑涉恶资产的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常见的20个罪名等方面的知识,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审查的组织和策略进行了深度讲解。
使参加学习的领导干部、公安民警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发出“扫黑除恶”号召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刻领会了“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一字之差的核心要义,在广度、深度上提高对中央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认识,增强了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为全面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危难时刻,他总是一马当先,勇往直前,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感染、激励民警,赢得警心,赢得民心,锻造了队伍攻坚克难、一往无前的锐气。他常说:“是组织的关怀和群众的支持给了我最大的感动和力量,让我义无返顾,勇往直前。”刀剑相挟的邪恶势力不能让他丝毫的低头,他胸中的浩然正气,让正义之剑发出耀眼的光芒。用自己的血汗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展现了公安干警忠诚果敢、勇于亮剑的风采。从他身上,我感受到了一个公安干警无私无畏、为民除害的浩然之气,一个共产党员铁骨铮铮、一心为民的精神高地。 (责任编辑:王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