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佳木斯市下发了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广开门路吸纳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新修订的《意见》共33条,总体框架由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和服务保障五部分组成,主要包括重点引进域外高层次和实用人才、分类扶持本市创业就业现有人才、兼顾扶持中省直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才,以及加大柔性引进人才力度、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等内容。《意见》作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涉及人才的津贴补助、资金奖励、专家评选以及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诸多方面。 新修订的《意见》将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从5类拓展为14类,增加省长特别奖、龙江工匠等省级高层次人才;同时,回应用人单位提出的需求,进一步降低引才门槛,对于符合需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企事业单位可以直接引进,解决引才用才的燃眉之急。继续支持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把培养农村实用人才、青年人才摆在突出位置,提出每年选送部分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到域内外免费培训;在市级拔尖人才评选中,抓紧培养造就青年英才,同等条件下向青年人才倾斜。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优秀人才晋升高级职称开通“绿色通道”条款,符合资格条件的优秀人才不受学历、资历、指标限制,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同时关心关爱本地现有人才,对于本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可比照引进人才的政策,给予资金扶持、奖励和津贴补助。 在使用人才方面,提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的,5年内每月享受5000元津贴;给予在职在岗博士研究生,5年内每月享受800元津贴;鼓励科技创新人才成果转化,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期权激励、优先购买股份等方式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同时给予科技人才创业贷款贴息政策,促进科技人才扎根在本土。 在打造“拴心留人”软环境上,主要对人才住房和子女入学条款进行了修订,特别是针对人才最关心的子女入学问题,在享受义务教育择校政策基础上,把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也纳入政策范畴。同时也关注到本土人才和在我市工作的中省直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在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及医疗服务方面也给予政策待遇。 人才只要愿意来,就敞开口进,不受编制、结构等条框限制,可直接调入落编,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鼓励在外佳木斯籍优秀企业家、学子、科技英才回家乡或引荐人才来我市投资兴业创新创业,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引进的域外正、副高级职称人才即来即聘。同时,提出事业单位引进符合需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可直接调入,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引进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给予政策支持等条款。为引进人才提供更多发展际遇和成长空间,提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表现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优先调任等。同时,进一步解决人才后顾之忧,提出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所;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可在佳木斯区域内择校一次;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享受中考当年录取分值5%标准降低分数等优待政策,切实增强人才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王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