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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出台“1+1+4”系列政策文件

时间:2019-10-16 09:50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周峰 点击:

强化基层保障 补足人才短板
    10月8日,四川省泸州市委市政府在成都举行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政策推介会,强力推介该市出台的“1+1+4”系列政策文件,切实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为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推介会上,泸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徐斌介绍,为贯彻四川省委“人才强省”战略部署,泸州市制定出台了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1+1+4”系列政策文件:第一个“1”是《泸州市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第二个“1”是泸州市《关于实施人才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意见》;“4”就是鼓励引导教师、卫生人才、农村技术人才、乡村干部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具体工作意见。

“‘1+1+4’政策文件针对基层人才引进难、稳定难等问题,重在强化保障、补足短板、协同发展,切实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为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大动力支持。”徐斌表示。

据悉,去年5月,泸州市制定了《关于实施人才助力脱贫和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意见》,在目标上提出“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实用型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在此背景下,今年7月,该市制定了《泸州市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把“十条措施”“三十六项工作”明确到10个牵头部门、58个配合单位,扎实抓好工作落地实施。

此外,泸州市还通过4个专项政策文件,鼓励引导教师、卫生人才、农村技术人才、乡村干部向基层流动。

大力引导教育人才向基层流动。制定出台了《加强叙永县古蔺县乡村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实施公费定向培养教师计划,实施乡村教师团聚工程,帮助体制内教师家属调动随迁,加强村小教师特殊时期关怀,放宽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条件。

大力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制定出台了《加强叙永县古蔺县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适度放宽引才条件,连续三年集中开展实践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培训。对相关学历的在职人员,参照泸州市干部学历提升工程报销办法报销学习费用。对取得相关职称的在职人员由县人才发展基金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0元、800元的岗位激励。

大力引导农村技术人才向基层流动。对引进的农业科研领军人才给予每月1000-10000元不等的岗位激励。每年培养“酒城三农之星”50名,每人给予2万元的资金资助。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创业,经评审后可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联合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和研发机构,对获得省级、国家级认证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任职。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优秀农民工等群体中选拔100名事业人员,到村(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服务期满后由组织部统一安排到相关单位工作。从2019年起连续3年,全市每年从退役军人、农民工党员中各选拔50名优秀人员集中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学员毕业后回村(社区)按程序担任村“两委”主要干部。

在当天的推介会上,泸州市还发布了2019年紧缺人才目录。目录共收集泸州106家企事业单位的1002个人才需求信息。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目录编制聚焦乡村振兴,突出基层导向和专技人才,65家事业单位将以占编聘用的方式引进人才,旨在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

 

(责编:艾雯、程宏毅)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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